我国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出现劳务派遣的
我国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出现劳务派遣,当时主要是机构出于国家安全考虑而向外国驻华机构派遣相关服务人员。
80年代中期,一些职业中介机构开始从事劳务派遣业务, 9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以及用工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在我国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中,出现了为安置下岗职工而产生的劳务派遣和与之相关联企业之间的劳务派遣等,这些劳务派遣或者因为涉及的领域有限或者存在的时间具有过渡性阶段性的特点,未引起舆论界的关注。
答:北京是我国最早实行劳务派遣的城市。1999年初为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再就业的问题,北京市委、市研究决定,在全市用劳务派遣的方式,将下岗职工组织起来,通过劳务输出的方式实现再就业。到1999年底,仅半年时间,本市就建立劳务派遣企业近百家。劳务派遣公司主要分布在江浙、上海、北京、山东,由于这些地区较为发达,交通便利,失业率较高,才使劳务派遣在这一带兴起起来。
答:北京是我国最早实行劳务派遣的城市。1999年初为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再就业的问题,北京市委、市研究决定,在全市用劳务派遣的方式,将下岗职工组织起来,通过劳务输出的方式实现再就业。到1999年底,仅半年时间,本市就建立劳务派遣企业近百家。劳务派遣公司主要分布在江浙、上海、北京、山东,由于这些地区较为发达,交通便利,失业率较高,才使劳务派遣在这一带兴起起来。
国企劳务派遣最长几年
现今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时间没做具体规定,从而劳务派遣时间长短均可由用人单位按需要确定;但随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出台,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并对“三性”岗位的具体含义作了进一步界定:“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1、一般劳务派遣最多能干两年以上,具体的劳务派遣时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应当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最高期限法律没有规定,只有最低不少于2年的规定。当然还有一个规定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满十年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也可以理解劳务派遣最长十年合同。
劳动者被派遣到的工作单位是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所以无论劳动者在工作单位(用工单位)干多久,都不会“转为正式用工合同”。即用工单位是不会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因为劳动者已经与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国企劳务派遣最长的十年,我之前遇到一个国企的劳务派遣。他真的是在这个单位已经工作了10年以上的时间了,但是这个时间点的话,他的薪资待遇,这个方面并没有随着企业的发展而有很高的提升,所以说做劳务派遣的话,其实是一个比较尴尬的位置的工种。
机关可以使用劳务派遣工吗
党委、机关可以使用劳务派遣工吗?
回答当然是可以的,事实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已经成为许多地方存在的事实现象。机构改革,人员精简,单位事多人少,编制又不能随意调剂增加,只能通过大量使用编外人员,来解决各单位存在的实际困难,劳务派遣工就是现实选择之一。
随着近几次机制体制改革,党政机关已经没有了后勤服务职能,由专门的事业机构,比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之类的单位承担。但是从实际运作情况来看,单位的许多事情,如果按程序由机关事务服务中民主办理,存在时间上的拖延和运作上的困难。机事务服务机构成立时间也不算太长,无论是机构职能、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工作程序与实践发挥,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地方的事务中心,几乎全部精力都放在公车协调上面。再加上地方财政资金不足,事务中心如果出现困难,更给职能发挥造成很大障碍。这就使得各单位在正式编制内人员之外,使用编外人员,成为一种必要和合理存在。
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外人员,必须先经由人社部门核准。或者直接由人社部门负责招聘,或者指定固定的劳务派遣公司,派遣给需要的单位使用。在一些部门,甚至编外人员的工作,不仅限于后勤服务工作,还会做一些和职能相差的性的工作,等于是将编外合同人员,当作正式职工来用。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外人员,能解决许多存在的实际困难,不仅工资待遇低,而且不用分单位的奖金,一些简单工作,使用起来也和正式职工一样顺手,性价比非常高。
尤其是在经济发达地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就是由人社局招聘分配,单位使用大量编外合同人员,包括劳务派遣工,或者在人社局的授权之下,使用这些编外人员。甚至有超过10%劳务派遣工使用限额的,当然这一做法将来会改变,后勤服务更多的由购买社会服务或者市场运作代替,而不是直接使用编外人员。
1.从法律上来看,机关也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主体之一,法律上并不禁止机关使用劳务派遣工。
2.从社会责任的角度看,机关大量使用派遣工,给社会非常不好的导向。如果机关人手不够,可以增加编制;如果人手够了,应当提高编制内人员的工作效率。
3.有变相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嫌疑,而且派遣工的待遇与编制内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待遇有天壤之别,派遣工干了大量的脏活累活,但是工资却很低,明显的“同工不同酬”。
我们下面有个科室就2个正式工,科长、一个刚考上的大学生,其他7、8个都是劳务派遣的临时工,你说可不可以用。很早之前就说要改了,要把正式工和临时工的比例降成1:1,但要真正实行起来,难度非常大。
最大的困难就是工作多编制少
那个科室是管两违的,平时日常工作就是接收个社区报上来的违建情况,或者市民热线,到现场进行笔录、查验和测量,然后把这些案件汇总,报给上级部门。
事情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去到现场,需要和社区人员一起入户调查,遇到不配合的,一天时间就花在劝说上了,有些违建是在顶楼,而且是没有电梯的,每天爬得楼,真的要比登山还累。
而且基本上一个案件2个人跟,一个部门一天也只能做3个案件,还只是前期调查。你想想如果按1:1的比例,一天能做一个就算不错了。因为科长还要经常到上级单位开会,汇报具体情况,他基本是忙得看不到人的。
要想按1:1的比例,那么这个部门就需要在加3个编制,一个单位大概5、6个这样的部门,每个部门都加3个,你想想全市要加多少个编制,财政根本养不过来。
我可以说,绝大多数基层单位,都是不能按照要求使用临时工的,因为人手真的不够。如果按照大多数人的态度“拿多少钱做多少事”,估计要被喷死吧。
一个正式工的工资,可以养3到5个临时工,这才是临时工超标的原因.同工同酬就不要想了,说了十几年,要比正式工:临时工需要1:1的要求更难。
上面不愿意增加正式工编制,又要下面做事,那就只能靠多招临时工了,否则事情做不完,对上不好交代,对群众又说我们拿钱不办事。
不要以为基层单位工作轻松,我们有一个专门放档案的办公室,大概60平里面全是以前调查过的案件,还没人手处理。这和古时候的皇帝看奏折不一样,他红笔一挥案子就算结了。我们不仅要证据确凿,还要走的相关程序,最后到现场把违建拆了才算完结,一个案子从立案到结案,半年时间已经算快的了。
行政事业单位现在普遍在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比如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服务人员,路面上的交通,治安巡逻的勤务辅警,等等,很多人虽然穿着工作制服,看起来与正式在编人员没什么两样,实际上都是各单位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雇佣的劳务派遣人员。具体比例,没有官方的统计,但很多其实已经接近甚至超过劳务派遣管理办法规定的10%。
为什么行政事业单位要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原因有三点:
第一,行政事业机构正在进行改革,不少机构和单位撤并整合,减少了岗位和编制,实行限额管理,也就是说机关事业单位控编缩编是大趋势。编制在减少,而事情没有减少,不仅不减,由于要求和标准的提高,工作细化反而越来越多,行政事业单位不得不通过折中的方式即雇佣临时人员补缺,这其中就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第二,行政事业机构现在都在提倡购买服务,即将原来由工勤人员从事的司机、打印、维修等性工作剥离出来,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把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机构、专业的人做,以减少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占额,提高服务的效能。
第三,行政事业机构雇佣劳务派遣人员本身也是为了减少人力管理成本和开支,用更少的钱办更多的事,而且还不占编,一举多得,也算是人尽其用。
行政事业机构的资金来源于财政。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每使用一分钱都必须报批。因此行政事业机构招聘劳务派遣人员,也不是想招就能招的,必须先报人社、财政、编制部门审批,申请指标和经费,才能委托劳务派遣机构招聘人员,否则一律属于违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是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此机关里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是受劳动合同法制约的,这部分人员主要是机关里的工勤岗位比如司机、保安、清洁人员、绿化人员、维修人员等。
机关现在都在提倡购买社会服务,即将原来由工勤人员从事的司机、清洁、维修等性工作剥离出来,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把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机构、专业的人做,以减少机关单位的编制占额,提高服务的效能。将工勤岗位外包,用的形式也就是以劳务派遣形式居多,机关的工勤岗位的特点符合劳务派遣的要求,因此机关可以有劳务派遣形式的劳动者。
2022长春辅警笔试时间
笔试日期:2022年7月30日。
聘用方式及待遇
统计专干、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岗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两年,试用期两个月,按照市直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核定工资,缴纳“五险一金”,参照4级劳务派遣人员享受相应待遇。
劳务派遣合同签订时间未满能走吗
如果是用工单位违反用工协议,可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单位交涉。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辞职是没有赔偿的,且劳务派遣工是向劳务派遣公司辞职。
如派遣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能走,但后果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劳务派遣合同属民法典调整的范围,只要不逾越界线违法犯罪,当事人就有违约的“自由”,前提是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劳务派遣合同由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基于双方自愿而订立,如果双方约定劳动者可以在合同期内离职,则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约定必须期满且约定了违约责任,那么就必须由劳动者承担。
劳务派遣体检合格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范围。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体检时,须携带、考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到指定地点报到,由招聘单位工作人员验证后,统一带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体检费500元左右),直接交付医院。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要进行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需禁食8-12小时。
3.体检时请按照医生要求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到体检结果。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必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4.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
5.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6.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体检,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与外界人员联系、不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及弄虚作、冒名顶替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7.参加体检的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特殊情况,要主动和招聘单位联系。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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